这么专业的问题
随便搞就可以
电信运营商广泛覆盖的通信网络,每时每刻都在产生着海量数据。这些数据既包括电信用户的基本信息,也包括他们的通信行为、社交活动、消费行为、位置信息等多个维度的信息。电信大数据几乎覆盖全体公民,并且拥有独特的数据完整性、连续性、丰富性,这是其他任何行业数据都无法比拟的。对电信大数据资源的挖掘和利用,将极大地促进社会创新,推动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另外,电信运营商自己也正在探索数字化转型。挖掘自身数据价值,发展电信大数据应用,是运营商寻求新业务增长点的重要选择。
相比国外电信运营企业来说,我国运营商开始探索大数据应用的时间稍晚,但是近年来的发展速度很快,大有赶超国外的势头。我国运营商发展大数据应用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是我国有全球最大的通信网络和最多的用户,其所产生的数据量巨大。由于智能手机的普及,我国电信大数据不仅规模大,而且在数据形式上也非常丰富,包含各类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形成了蕴含丰富价值的“钻石矿”。其次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国务院出台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要全面推进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国。工信部发布了《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未来几年的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规划和实施意见,在政策上为大数据创造了难得的发展环境。最后,在大数据技术发展上,我国从无到有,逐步实现突破,在一些领域已经在国际上取得领先地位。技术进步得益于我国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先行一步,已经在大数据的技术和应用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为电信大数据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虽然我国电信大数据发展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是总体来说,还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一是大数据应用的法律环境还有待完善。近年来,我国对于用户隐私保护方面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国家在政府文件和条例中,对用户隐私保护做出了一些规定,但是在大数据应用方面还缺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具体、可操作性的规范。运营商在开放用户数据方面还存在诸多顾虑,这限制了电信大数据应用的深度与广度。二是电信大数据的标准还不统一。在行业层面,电信大数据的标准规范还相对滞后,特别是安全方面的标准还有许多空白。在企业层面,一些运营企业内部的用户数据还存在线条分割、区域分割,数据分散情况较严重,企业内部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格式也不一致,而且没有建立起统一的大数据基础性平台。三是运营商各自为战的情况降低了电信大数据整体应用效果。几大运营商分别探索电信大数据的应用,已经初步形成一些应用成果。但是成果多体现为点状、分散的创新,属于浅层次的应用,难以满足社会对电信大数据的整体需求,更难以与互联网公司在大数据领域分庭抗礼。四是运营商内部运营机制限制电信大数据发挥作用。目前很多运营商的大数据应用分散在IT部门、市场部门和集客部门,缺乏整体的业务规划,也没有统一的归口部门,市场端和技术端存在着脱节现象。同时脱胎于传统电信业务的组织、流程和人员能力等与大数据发展还不相适应。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电信大数据快速发展,发挥更大作用,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一是优化电信大数据应用的法律环境。开展大数据使用和用户隐私保护的相关立法,制定数据保护实施细则,明确数据提供者和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消除运营商在电信大数据应用中对于用户信息泄露等问题的担忧。二是要整合电信行业资源优势。探索建立三家运营商共同参股的大数据服务机构,整合三家运营商的优势数据资源,面向交通、医疗、健康等垂直行业开发大数据应用,形成具有规模效应和影响力的应用成果。三是要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在行业层面逐步形成覆盖数据存储、数据管理、数据流通和数据定价等多个应用环节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为企业间的数据流通与合作提供科学的价值衡量标准和业务服务标准,推动大数据交易。在企业层面,制定企业数据标准规范,强化不同系统、不同地区的数据资源整合,打通各渠道数据节点,建立统一的数据集市。四是探索全新的运营模式。大数据不同于传统电信业务,运营商要引入互联网创新思维。在组织形式上,实现专业化运营,探索成立专业部门或者子分公司的形式。大数据业务与传统业务分离,由专门团队来运营。在人员选用上,培养和引进大数据高端专业技术人才,配合以灵活、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在绩效考核方面,引入试错机制,给专业化部门或者子分公司以更为宽松的考核要求。